第一百零四章(1 / 4)

“应该不会,目前我们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人选。

因为我们不涉及**,所以即便是最前排那批人的子女,我们也不会接纳他入会的。

如果你拒绝的话,今年的这个名额应该会空缺出来,用华国的古话来说就是宁缺毋滥。”

李锡辉说完之后大家都有默契的不再提周新入会一事。

像这种邀请,提过一次就可以了,属于点到为止,愿者上钩。

后面就是餐桌闲聊,周新把自己从曹永罗那听来的事情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趣事说给李锡辉和杨致远听。

杨致远颇有些感同身受:“我也遇到过和你类似的事情,不过好在关于我的谣言只是在网上,看到的人有限。

不像你遇到的事情,造成如此大的影响。”

李锡辉问:“你和你那同学关系怎么样?”

周新:“只能说是认识。”

李锡辉继续说:“你想不想避免未来发生类似的事情?简单来说想不想追责?把你同学作为典型案例,警告其他人侵犯你的名誉权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周新:“有想过,问题是我不在国内,不知道国内哪一家律师事务所对这一块熟悉。

其次是华国对名誉权的保护很有限,很难产生足够的震慑。

如果只是道歉,寥寥几万的罚款,反而会起反作用。”

李锡辉担任百人会的会长之后,之所以能把各路牛人都拉进会,和他善于发现机会的嗅觉脱不开关系。

李锡辉心里已经想到了主意:“你可以把这件事交给杨一美,她也是我们的会员。

凯寿律师事务所亚太区的**,也是凯寿的合伙人。

百人会目前资深律师一共两位,邓锦明和杨一美,都已经做到了合伙人。x33

邓锦明不负责亚太地区的业务,而且杨一美也更合适。

凯寿是第一家获得司法部批准在申海开设代表处的阿美利肯律师事务所。

他们去年2月才进入华国市场,正愁没有案例打响名气,我帮你联系杨一美。

对于你这种名人来说,凯寿即便不赚钱为了自己在华业务的开展,都会帮你打赢这场官司,让对方付出代价。”

周新想想还真有道理:“麻烦了,到时候帮我约杨女士见个面?”

李锡辉:“没问题,你把你的**给我,我回去就和一美说,到时候让她来找你。

对律师来说帮名人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