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中国人不过洋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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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下午关起门来的商定,成轶和李子七确定了合作成立公司的合作模式,公司名字依旧叫川西子七文化。

成轶占股70%,李子七占股30%。

采取成立公司的合作模式,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李子七的内容风格、古装造型等均在成轶找到她前,就已经完成定型,所以不适合按照网红和MCN的关系来合作。

二是李子七未来的商业价值不可限量,一个人顶几十個人,把她独立出来成立公司,可以在不影响“我对钱不感兴趣”公司的情况下融资,吸纳资金,未来上市。

敲定合作框架,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是如何应对余杭微年公司。

是重新取名?还是维权到底,夺回商标?

各有利弊,李子七摇摆不定。

成轶给已婚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调查一下刘通明的背景。

得知刘通明也就在余杭只有些微末关系后,成轶抖起来了,当即决定:

刘通明是吧?

哪怕你手眼通天,老子也要**丫的!

直接烧一把火!

扇得旺旺的!

把这些寄生的虫孚,一把火点的干干净净!

确定了应对方针后,成轶和李子七接下来主要忙四件事情。

注册公司,走起诉流程,拍维权视频,招募团队。

成轶特意把公司的法务和学长黄堂景请了过来。

黄堂景是主咖,坐镇,公司的小法务在他身边打打下手,吃吃经验。

他们按照成轶和李子七协商好的,拟定了一份成立公司的协议。

双方签订过后,去工商局注册,川西子七文化有限公司就正式成立了。

成轶也跻身成为了两家公司的老板,一家占股100%,一家70%,都拥有绝对掌控权。

搞定了公司,黄堂景和小法务开始搜集证据,递交起诉材料。

法院立案的第三天,刘通明就打了电话过来。

“李子七,你个**,还敢起诉我,告诉你,老子就是抢注你商标怎么了?!你告吧,老子做得合理合法!你能告得赢,老子跟你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