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审结(1 / 4)

>

[[第三百零九章:审结

大殿之中,罗通也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诚如王文所说,有了这份鉴定文书,如果再要强辩说朱音埑拿出来的证据不足采信,那就是诡辩了。

按照这个逻辑,一切的证据都不足以采信,包括广通王拿出来的证据。

审讯刑案,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相信摆在眼前的证据。

不管证据所显示出来的真相,是多么的耸人听闻,违背常理,都要相信证据。

因为所谓的违背常理,大多时候,都是刑案官没有完全查清案子背后隐藏的逻辑而已。

如眼前这个案子。

逻辑上来说,朱音埑能够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找到那个所谓的落第举子,并且恰好那个落第举子私藏了一份证据,是确有疑点的。

但是他拿出的证据,能够得到鉴定书吏的认可,那么就应该予以采信。

书吏的鉴定结果是,这两份诗词和镇南王的奏疏字迹相似度很高,可以基本认定是同一人所写。

可朱音埑却能证明,他拿来的这份是别人临摹而来,由此推论,另一份诗词的可信度也随之崩塌。

也就是说,书吏出具的鉴定为真的文书,反而成为了证据是伪造的铁证。

这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到了这个地步,再去追究那个举子根本毫无意义。

即使朱音埑拿出的这份证据,不是那个举子写的,那么至少能够证明,伪造的诗词,是可以骗过鉴定的书吏的。

从这个角度推论,同样可以证明,广通王的证据不实!

何况,罗通虽然不清楚,但是宁阳侯管着宗人府多年,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岷府当年的事情。

宣德年间,岷府的财物多次失窃,在地方上也闹起过一番风波,老岷王甚至请奏朝廷,让地方官协同调查,但是最后却不了了之。

这件事情和如今的状况相互印证。

基本可以确定,十有八九,苏氏当年为了保险起见,的确曾经让人仿造过朱徽煣的笔迹,仿造过程当中,被人私藏一张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大概率,朱音埑没有说谎,他拿出来的这份证据,就是真的,派人去查,根本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