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天地是在不断变化的,不变的是永远都有人在违法犯罪。无论是对嫌犯的判断,还是对证据的判断,我们都可以依照着一个道理去进行,那就是动机。
而要明确动机,这就需要用到犯罪心理学相关的东西了,你们可以将这些看做是我个人的总结。我将犯罪心理学分为狭义犯罪心理学和广义犯罪心理学。
广义犯罪心理学咱们暂且不提,最开始的这些课程,我会主要教给你们狭义犯罪心理学,也就是只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变化!
我们都知道,没有人是天生的罪犯,任何人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都需要一个支撑他们去犯罪的理由,这就给了我们非常明确的推断方向。”
卫平安走下判官台,站到了那十八名判官的面前。
继续说道:“我希望大家以后在断案的时候,能够尝试着去理解犯案者的想法。遇到案子的时候,多问自己一句,如果你是案犯,那你为什么会这样去做?
如果你是案犯,在这样做了之后,你又会是怎样的想法。面对着审讯时,会有怎样的反应?确定了这些,再以此为基础,反向进行审讯,效果往往会事半功倍。”
看到判官们的脸上仍然全都是迷惑的神色,卫平安笑呵呵的接着说道:“举个简单的例子,普通百姓们的案子往往是应激犯罪。
属于情绪激动的情况下,突如其来的犯罪行为。这种案子往往并不复杂,只需要排查受害人的人际关系,基本上就能破案了。
这其实也属于犯罪心理学的一种情况,只不过是最普通的**犯罪,不涉及太复杂的心理问题,因此排查就是最好的应对方式。
但除了普通百姓相关的案子以外,还有不少案子可以算是预谋犯罪。比如有的罪犯在犯案之后,会本能的躲在案发现场的附近。
等到官差抵达,罪犯便会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之中,偷偷的观察现场的调查情况。这一是想要掌握最新情况,看看自己有没有留下明显的线索。x33
二则是近距离的看一看自己犯案的场景,看一看官差们若是能对此束手无策,在现场找不到任何方向的话,有的罪犯会因此而倍感得意。
这也是犯罪心理学的一种表现,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罪犯的想法、念头,和对事情的判断,一定是跟普通百姓有着明显区别的!
而只要能够深入的学习犯罪心理学,慢慢的可以掌握罪犯的心理,那么在审案判案的过程中,很多问题就会变得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