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罪迹昭彰(1 / 3)

1850再造中华 左茂行 1125 字 6个月前

新丰缫丝厂的包工头没敢面见杨烜,也没敢畏罪潜逃。得知皇帝皇后到丝厂微服私访,为女工的境遇所震怒,包工头自知罪不容诛,一狠心服毒自尽。

近卫兵扑了个空,只好抓了当地的民兵连连长。巧合的是,民兵连连长正是包工头的儿子。而这位包工头,一直兼任村委会的主任。地头蛇把持基层政权,由此可见一斑矣。

包工头没来,帝国高官却得到了消息,纷纷赶了过来。杨烜刚回京城,很多事情都要由他本人裁决。

每天早上八点,军政委员会都要召开例会,会议桌上已经摆了厚厚一沓材料。杨烜从不缺席例会,今早却迟迟没有露面。

军政委员会各位大员颇感吃惊,一打听,才知道杨烜到新丰缫丝厂微服私访,在丝厂里发现了绝大的弊政,正在大发雷霆。

众大员不敢怠慢,亦抛下手头工作,结伴来到了丝厂。

一到丝厂大门,才发现那里戒备森严,近卫师已经封锁了厂区,人员只进不出,防止工头逃匿。

杨烜这边,丝厂的弊病也渐渐清晰,举其大者,主要有:

一、包工头包揽招工,以“包身制”奴役女工。有女工拿出了“包身契”,足以作为控诉包工头的证据。上面写着:

“立自愿书人XXX,情由当年家中困难,今将小女XXX自愿包与招工员XXX名下,带至新丰缫丝厂工作。凭中言明,包得法币20元整,以一年期满,此款按每年三月、九月十五各付洋十元。

“自进厂之后,听凭招工员教训,不得有违。倘有走失拐带,天年不测,均归出笔人承认,与招工员无涉,如有头痛伤风,归招工员负责。

“一年期内,该女工添补衣服,归招工员承认。倘有停工,如数照补。期限一年,该女工所得工资悉归招工员,×年×月×日满工。

“满工后,该女工若果真学得技艺,即成正式工。若技艺不精,或资质愚顿,则由招工员处理,或辞退,或延期满工。恐后无凭,立此承证。”

二、工头作恶,虐待女工。包身契中的招工员,其实就是车间里的工头,或与工头同属一村,多为包工头的党羽,甘心为虎作伥。

工头对下虐待女工,对上欺瞒工厂,唯包工头马首是瞻。洋人工程师好色,工头就逼诱女工,以满足洋人工程师的**欲。

有个姓林的工头,出身于漕帮,是包工头的亲信,最是作恶多端,女工对他的意见极大。姓林的有三大罪状:

第一,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