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翻供(1 / 4)

1850再造中华 左茂行 1565 字 6个月前

在杨烜的亲自过问下,向步三师索取贿赂的财政部司员、陆军部司员,很快都被捉拿归案。

为了审理这起大案,杨烜特令肇庆市谘议局、都察寺、中级法院、司法厅会审,即民间俗称的“四法司会审”。

其中,谘议局代表民意,都察院负责起诉,中级法院负责审判,司法厅负责监押当事人,执行审判结果。

此外,当事人所属的堂官,即步三师师长、财政部部长、陆军部长都赶到肇庆,旁听此次审判。

杨烜也特意留在肇庆,督办此次大案。随从护驾的两千名近卫师官兵,也就地在肇庆驻扎下来,使7月的肇庆变得更加沉闷。

越王钦命的大案,没一个人敢怠慢。被告共有五个人,三个财政部的司员、两个陆军部的司员。这五个人中,三名出身于胥吏,一人是革命军退伍军人,另一人是个刚毕业的学生。

肇庆市警察局负责侦破此案。他们连续三天没日没夜的加班,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赶在第三天完成了卷宗,移交都察院起诉。

越国已经建立了现代**的雏形,把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执行权分离。其中,侦查权和执行权分别由军**警察部门、司法部门行使。起诉权归都察寺,审判权归各级法院。

五名当事人皆有“亲供”,经过了签字画押。传统上,有了“亲供”,就代表着案件事实清楚,可以提交审判。

尽管此案涉及越国“家丑”,杨烜还是要求公开审理此案,并邀请了肇庆籍的绅士旁听,以示公平公正。

他对审理结果并不满意,认为案件背后的大鱼都没浮出水面。于是,他亲自督办此案,以旁听者的身份莅临现场。财政部长、陆军部长更是躲避不过,只得硬着头皮旁听。

审判厅经过了简单的改造,以便容纳更多的大人物。法官座席仍然位于审判厅中央,以示法律高于一切。

法院在法官后面开辟出一片席位,供杨烜等大人物落座。当事人、公诉人、辩护律师、旁听者则正常坐在法官前面。

公诉人由肇庆都察寺检察长亲自担任。满清的都察院只有谏言、纠弹权,越国的都察寺则相当于现代**中的检察机构,具备检察实权。但凡提起公诉,均由都察寺负责。

都察寺长官称检察长,下辖若干检察官。检察官可以独立办案,也可以抽调警察力量参加侦破案件。

这位检察长是革命军海军退役军官,因在东征战役中负伤,被迫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