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名与钱(1 / 4)

1850再造中华 左茂行 1615 字 6个月前

咸丰与军机大臣们取得了一致意见:团练大臣不得担任督抚。但既要扩大团练,既要任命在籍大员担任团练大臣,就有必要提高团练大臣的权限。

对此,彭蕴章的建议是,在“名”与“钱”二字上做文章。

传统封建王朝皆以礼治国,把名分看得极重,上至朝廷中枢,下至黎民百姓,无不重“名”。

“名”为什么这样重要呢?因为“名”可生“权”,“权”随“名”来。

譬如,康熙时期九子夺嫡,皇二子胤礽被康熙定为“皇太子”。这是清朝,也是中国最后一位经过公开册立的皇太子。

皇太子的名分既定,各种权力、差使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在胤礽头上。康熙外出巡视,或者御驾亲征,胤礽也就理所应当地监国理政。

再如,慈禧太后本不是咸丰的皇后,只是一个贵妃。因她生下了同治帝,同治即位后,慈禧也就被封为“太后”。有了太后的名分,慈禧方具备了与肃顺斗法的资格,也敢于在日后垂帘听政。

黎民百姓,大户人家,亦有正妻与小妾之分、嫡庶之分。不管小妾如何得宠,都不能挑战正妻的权威。同样的,家族传承,亦传嫡不传庶。

朝廷既要鼓励在籍官员**团练,就要给他们以应有的名分。华夏重视名分,对官衔名称亦非常考究。彭蕴章乃饱学之士,建议授予团练官员以“帮办团练大臣”的职衔。他说:

“大臣二字,意味着团练官员规格较高,由在籍的重要官员担任。这些重要官员,总得三品以上,方有资格称之为大臣。

“在籍的大臣,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致仕的,一种是守丧的。致仕的官员,或为年迈,或为得咎。因此,臣建议,以在籍守丧的大臣为主,任命他们为团练大臣。”

清朝规定,三品以下官员,除了御史可单独向皇帝奏事外,其他人不管有多大的事,都不能向皇帝奏事。三品以上官员,有了单独向皇帝奏事的权利,才被视作大臣。

彭蕴章继续说道:“‘帮办’二字,可将团练大臣与钦差大臣区别开来,意味着团练大臣不是钦差,没有钦差的权力,只是受朝廷指派,帮助地方督抚**团练。”

若团练大臣是钦差,地位便在地方督抚之上。若钦差手上带有遏必隆刀之类的尚方宝剑,还能对地方官员生杀予夺,权势极大。

这是咸丰所不能接受的。

若在团练大臣前面加上“帮办”二字,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朝廷在委派钦差大臣镇压农民起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