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嗯,璃月港的律法是我写的。我和申鹤一样,也没有仙名(1 / 5)

(嗯,我得病了,是几种很严重的病,没错不止一种。

分别是拖更症,卡文狂躁症,懒癌以及最严重的一种。

不写璃月和散兵就毫无灵感和兴趣综合症。

草,不知道为啥,写蒙德感觉也还好写,须弥的话也有点灵感

但是一写稻妻和原创情节就有点麻爪。

但是只要一写到璃月,就特么直接亢奋。

一写散兵,愉悦感直线上升,疯狂迫害。

唉,这病治不了了啊。)

“这么暴力的方法不适合用在璃月港这种地方吧。”

空看着简单粗暴的申鹤,和完全同意申鹤主意的姜尸。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里难道不是璃月港吗?

在这种律法分明的地方,使用这种暴力的方法真的好吗?难道真的不会被千岩军抓走吗?

“我们在璃月港应该遵守这里的律法吧,这么暴力的方法,怎么想都会被千岩军抓走吧。”

派蒙也补了一句。

“哎呀,淡定一点啊,既然你们都知道这是璃月港,那也应该知道璃月港我说了算呀。

虽然我在明面上已经死了200年了,而且璃月港的正常规划都是由摩拉克斯来。

但我好歹也是这里的神明之一,而且在几千年前的魔神战争时期,璃月港的大部分制度还是我写出来的。

其中一条律法就是当有女性或男性被异性或者同性纠缠骚扰,甚至被以任何形式进行威胁时。

都可以向对方发起无限制反击。

反击的方式不论,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

随后再确保对方失去还手能力之后,就可以报告千岩军来抓人了。

当然这条律法后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某些人的实力不如对方,然后被反过来暴打了一顿。

后来就进行了修改,可以使用任何方式,任何武器来确保自己进行逃脱。

逃脱之后就可以寻找就近的千岩军报案了。

虽然总体形式上没怎么变,但法律中支持任何形式上的攻击,变成了使用任何方法逃跑。

修改过之后也确实比以前好多了。

毕竟实力差异因个体而异。

之前也发生过一件少年被五名异性女子绑架,最后凭借自己的意志和强大的肾逃了出来。

也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律法才彻底修改为了支持使用任何方法进行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