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二百四十二章 闯军包抄下(1 / 4)

“得令!”骑兵刚要打马往后队传令,忽然噗嗤一声,一股血箭喷射到卫队长的脸上,丁将军眼见热血将自己的脸面打湿,一时间竟然愣住了,人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确实会愣住,丁将军虽然曾经是蓟镇的军官,但是因他在京营中时间良久,所以本能的反应都已经退化了很多,若是放在以前,丁将军可能立刻就能反应过来是敌人袭击,但是现在的他愣是僵住了三四息的工夫才反应过来,他手下的骑兵是被人一箭**了,丁将军正要大喊,却惊恐的发现两边的山坡上射来了铺天盖地的箭雨,傅宗龙的兵马排成了一字长蛇阵,骤然遇袭根本来不及反应,更不用说他的手下还有大量的新兵,这些人在作战的时候因为老兵压阵可能还有一些组织纪律性,但是在行军途中,因为老兵也不可能混杂在新兵队伍当中,所以这些新兵就成为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噗噗噗噗,箭支射入人体的声音不断发出,无数的士兵惨叫着扑倒,在外围的士兵连将盾牌举起来的时间都没有就直接被射成了刺猬,后面的士兵也好不了多少,因为李自成的兵马占据了绝对的地形优势,所以李自成干脆将所有的弓箭手分成了两个集团,一部分直射,一部分抛射,为的就是能将傅宗龙的兵马全部覆盖,更有甚者,他命令数千精锐的老营兵直接携带标枪前去抵近攻击,在古代,训练一个弓箭兵往往费时费力,而农民军的条件本来就很简陋,用来训练弓箭手的器具和教官都是不足,所以这些老营兵弓箭手也是在无数次的作战中自己练成的,高迎祥将这支队伍交给李自成,也是将农民军中的精锐弓箭手交给了李自成指挥,可是即便如此,弓箭手也不过是万余人的队伍,剩下的士兵还是没有掌握这项技能,但是没关系,李自成干脆将大量的老营兵给武装成了标枪兵,标枪这种东西对于闯军来说还是比较好制作的,只是短一点的长矛而已,并且矛头所用的铁并不多,非常节省原材料,最重要的原因是,标枪并不需要长时间的训练,只要是力气大的人都能将标枪扔到很远的地方,如果是骑兵使用标枪更是威力倍增,因为马匹速度的加成,往往标枪能展现出更大的杀伤力。

此时谷中的官兵队伍一片混乱,无数的箭支将官兵大阵覆盖的密不透风,很多中箭的人惨叫着在地上爬行,却被随后射来的箭支直接钉死在地,更多的士兵拼命拨打着射来的羽箭,有的人捡起死者丢弃的盾牌,将身体蜷缩在盾牌中,嘶吼着抵挡着箭雨,他们不知道敌人的箭雨会持续多长时间,而让这些手持盾牌的士兵感到更加绝望的是,弓箭射不透盾牌,可不代表标枪射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