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守护林妹妹(66)(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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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宴后不久,贾府就迎来一桩喜事。

贾赦为女儿迎春找到了东床快婿,现袭指挥之职的孙绍祖。

即原著里的“中山狼”,迎春后来被他打死了。

满府皆知这门亲事不妥,倒不是知道了孙绍祖有什么劣迹,而是不信贾赦能结交到什么好人。

只是都不便阻拦。

贾政比较直爽,嫌孙绍祖非诗礼名族之裔,劝谏了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手。

说白了,贾赦是迎春的亲生父亲,掌握着迎春的婚嫁权,贾母都还隔了一层,何况贾政只是兄弟?

而像黛玉、探春、湘云等闺阁女儿,都觉得贾赦再怎么糊涂,也不会坑自己的亲生女,还恭喜迎春。

001:“太天真了啊!”

七杀:“不怪她们,环境使然。”

这群女孩儿怎么能想得到,同为世家子弟的孙绍祖,竟如此狠毒!

七杀找个空闲,请王熙凤好生查一查此人,王熙凤以为是黛玉的意思,就告诉了贾琏。

贾琏不敢怠慢,立时派出了小厮长随。

这一查不得了!

那孙绍祖,原来是个心狠手辣之徒,薛大**和他比起来,都还算好人了。

还有一个毛病,好对房中人动拳脚,据说已经打死了几个通房。

在当地名声极差,好一点的人家,都不愿把女儿嫁给他,差一点的他又看不上,才会快三十了还未成亲。

贾琏和王熙凤这一对兄嫂,固然对木头似的迎春没有好感,但也跟她没仇,不希望她死在枕边人手里,左思右想,悄悄告诉了贾母。

贾母大怒,叫来贾赦劈头盖脸一通骂,勒令他取消这门婚事。

贾赦也不要脸了,说出欠孙绍祖五千两银子,要以迎春抵债,如果不嫁迎春,这银子就得公中出,反正他没钱。

如此无耻,气晕了贾母。

醒来哭了一场,让鸳鸯找出几样贵重首饰,去典当了五千两,还给那孙绍祖。

001:“老太太还行,没有将银钱看得比孙女更重。”

七杀:“这可不只是为了迎春,也是为了贾府的颜面。”

贾母又对贾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