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1 / 3)

田国强训斥了擅作主张把房子租出去的方春花,并将其其中的利害关系向其阐明,决定要找刘爱红把房子退租。

刚出门的他正好就发现刘爱红一直在伸头偷听,不过田国强当做什么都没看到,和刘爱红说起了要退租的事,并将他们提前预交的房租因病退还递了过去。

但刘爱红根本就没接,也没了之前面对田国强时的笑脸,语气很冲的大声嚷嚷道;“什么,不给我们租了,要赶我们走,不行,我不答应,我们可是付了租金,按正规流程租的房。”

“既然我们是正常合法租房,也交了租金,就有权利住在这。”刘爱红冷着脸义正辞严的指责道;“我们才刚搬进来没几天,就要赶我们走,哪有这样的?而且我们也已经把之前租的房子给退了,你说现在不把房子继续给我们租了,让我们搬出去住哪?”

田刚强冷笑着瞥了一旁的方春花一眼,仿佛在问,这就是你说的通情达理,看到了没,我之前怎么说的,请神容易送神难了吧!

瞧这架势,明显是要赖着不打算走了。

方春花到了现在也察觉到自己似乎的确惹了一个大麻烦,心虚的不敢去看田刚强,低着头。

田刚强没再去看方春花,见刘爱红如此做派,他的语气也变得强硬起来;“我说了,我们也只是暂住在这里,不是房主,没权利把房子租给你。房租已经悉数退还,请你们尽快搬走。”

“哼,我们就不搬,你又能怎样?”刘爱红也不装了,有恃无恐的嚷嚷道;“我不管这房子是谁的,你们有没有租房的资格,那是你们的事。反正我是付了租金,与方春花签了协议的,合法合规,我就有权利住在这。”

“就算你们把房管局,甚至是警察招来,他们也管不到我正规合法的租房。”

说罢,她还从身上取出一份租房合同,上面的确有方春花的签名。虽然方春花认识的字不多,但勉强还是会写自己的名字的。

田国强一见到这份合同,就眉头紧皱,一看刘爱红的这些举动,就可知人家明显是有备而来。

另外,还有一点也很奇怪,这年头,类似签合同合约这种事,还不怎么盛行。

这个时期的大多数人做事情都还没有签合同合约的意识,就比如租房,基本上都是口头达成约定就行了。

这个当下的人都还是比较重视诚信名声的,一般不会做那种违约背信之事。所以像刘爱红这般专门签合同的并不多见,不得不让田国强多想,进而联想到某些不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