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夏初月色,书中风流(1 / 3)

酒剑四方 凉凉不加班 1024 字 4个月前

天色昏暗,山峰插云。山下铁索桥两端分别站立两位剑客。

少年穿白衣,老人罩黑袍。长风中白衣猎猎,一身说不尽的风流气度。

梦境戛然而止,少年无端抬起脸,愣愣望向四周,不顾抚平脑袋上几道酣睡压出的红痕,却只见学堂书声琅琅,同窗男女摇头晃脑背诵诗文。窗棂外朗朗晴天,好像先生佩玉的水头一般摇曳。

“早课也就两个时辰,头也不抬一回,睡成这幅德行,你云仲也是学堂乙宅独一份。”

名为云仲的少年伸个懒腰,斜睨一眼边上挤眉弄眼的精瘦同窗,撇撇嘴没反驳什么,只是默默把书本向自己这边拢了拢,腾了块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其实想说,你自个儿不也像个瘦猴?但是想了想,又把这句话囫囵吞下肚子,闭目养神去了。

精瘦得如同猴儿似的同窗名叫李大快,家中乃是三辈单传,李大快之父直到不惑之年,才有了这么位独子;这名字虽是令人啼笑皆非,但好歹也是当初他爷爷把自个关在屋里捣鼓了三天诌出来的,意为“老来得子,大快人心”,可李大快并未觉得大快人心,心里反而十分厌恶,总嘀咕着迟早改个响当当的大名。

见到云仲挪窝,李大快面露喜色,把桌上小玩意拾掇拾掇,一股脑铺到云仲腾出的空桌上。这李大快虽说咬文嚼字的本事稀松平常,但手下的功夫真不赖。不需一炷香功夫,会蹦哒的田鸡,至多可以飞一巴掌远的麻雀儿,只要他手里有一团河边坚韧的水草芦苇,便能利利索索编将出来。

交了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好友,云仲在乙宅的身份地位跟着就比往常高出半头。少年贪玩,对于李大快捣鼓的新奇物件相当感兴趣,不少同窗都用崭新毛笔同李大快交换过芦苇编的麻雀,活灵活现,宝贝似的护着,别人想看一眼都要矫情半晌。

甭看李大快平日里好说话,真与他做朋友真算不得简单,心气不顺倔脾气发作,哪里还管旁人是什么邻居叔婶家中的娃娃,照旧一句话噎得下不来台,更别说想同他求个小玩意,简直是痴人说梦。

学堂里镇得住他的除了先生,也就数云仲能勉强压住这个倔驴。大家也是心里有数,跟云仲交朋友,就等若与李大快交朋友,故而纷纷和云仲凑近乎。

至于云仲为何压得住李大快,大概是因为这两个懒货本就对脾气,所以颇为惺惺相惜。

放课时候,云仲手上多了一只精致的芦苇麻雀,用指头逗弄着麻雀,少年悠哉悠哉往家走去。路边馄饨摊摊主笑眯眯和少年打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