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最迟的冬眠(1 / 4)

又在岩洞赤果果的地面上度过了一个晚上后,秦守在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将吃剩的戈壁熊和还没吃过的野山羊,一起拖出了岩洞剥皮。

不要问为什么不在岩洞里剥皮,因为作为自然界中最爱干净的棕熊,秦守是绝对不会把居住的地方,弄得鲜血淋漓的。

当然,也有原因是岩洞里的光线条件不太好,不太适合进行剥皮这种略微有些精细的活计,尤其是当剥下来的皮,要陪着他度过接下来的整个冬天时。

剥皮是项技术活,即使秦守已经吃过许许多多动物了,剥皮对他这种大手大脚的动物来说,依然是个挑战。

这里的大手大脚没有任何的贬义,纯粹只是为了形容秦守的手掌和脚掌都很大,并且手指也很粗大。

小时候秦守为了更好的生存,曾经苦心练习加强手指的灵活度,等他长大后发现光靠庞大的身体,就可以在荒野中纵横的时候,就再没有练习了。

就和【爬树】技能类似,秦守的【灵活的爪子】技能,在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下,从最初的四级,退化到了现在的一级。

也就是堪堪比普通棕熊稍稍灵活点的程度…

好在笨拙归笨拙,但总归也够用,只要剥皮时速度稍微慢些,心再细些,像戈壁熊这种体型较大的动物,还是可以磕磕碰碰地将皮完整剥下来的。

有了戈壁熊的经验后,剩下稍小些的野山羊,问题也就没那么大了,多花了会功夫,总算将山羊皮也完整地剥了下来。

至于剩下的野兔皮,秦守就完全放弃了。

这野兔的整个身体,还没有秦守的巴掌来的大,他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下手,才能将野兔皮完好无损地剥下来。

更重要的是,有了大张的熊皮和山羊皮后,这么小的野兔皮,就属于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秦守也是真没什么兴致将时间花在这上面。

有剥野兔皮的功夫,他还不如去岩洞更远些的地方逛逛,看看能不能找些吃的,或者再找些铺垫的干草。

“甚至于去温泉泡个澡,都要比处理这些复杂的小东西来得好!”秦守一边抓着仅剩半个身体的野兔大口撕咬着,一边回忆着温泉带给他的舒适体验。

吃完三只半野兔中的半只后,秦守又吃下去剩下三只中的一只,这才满足的抹了抹嘴巴,开始处理剥下来的熊皮和山羊皮。

刚剥下来的皮,是不能立即使用的,因为熊皮和山羊皮有无数的细菌,很容易让整张皮产生**,从而使得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