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殿试策问(2 / 3)

,万安、尹直先后开除内阁,唯独剩下一个刘吉了,但是这还不够,宪宗时期崇信佛道致使朝政荒废,如今京师剩余大量的僧道,也亟需解决。

在奉天殿前李杰便感受到了刘吉的恶意,既然已经得罪了也不怕了,直接在文中写到,先朝妖佞之臣,需尽皆放斥,至于朝中勋戚、近侍等李杰在文中不做多写,不宜树敌太多,自己目前还是太过弱小,写刘吉也是因为他释放恶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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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吏治李杰也写了几条建议,一是严格选拔和考核各级官吏,需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用贤能,使正直官员能够充分施展抱负。

经济方面最重要的便是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以繁荣经济,黄河的治理不容轻视,明代的漕运,一直都是南粮北运,黄河的水患严重威胁了南北运输的生命线,李杰将会试中的治黄策问简单加工一番写在文中。

灾民的问题一直是当朝十分头疼的问题,在治理黄河的过程中,虽然需要大量的民力,但是也能起到“以工代赈”的作用。

另外还需要减免赋税,减轻人民负担,采取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应当大力推广均瑶法,努力减免杂役赋税。

明朝时,**征收赋税、徭役都是交由里甲负责的。里甲是田赋和一切徭役的主要承担者,田赋和一切徭役均是通过里甲征收的,十户为一甲,一户欠收由其他九户补足,一甲欠收由其他九甲补足。

里甲法的弊端在于里长的权利太大了,除了正役是依照黄册编排次序的,其他的一切杂泛差役大多是每年里甲长在上中下三等户内临时选取的,三等户是按照财产多寡来决定的。

均瑶法自正统年间出现,多地皆有实行,但是还没有大力推广,均瑶法最大的变革便是将一些固定的杂役名额加以确定,将里长的人事权收归**,只剩下小部分临时性的杂役仍由里长分派。

在大力推广均瑶法的过程中重新另造均瑶文册,因为里甲法的弊端导致之前的黄册多有不准,隐户、逃户均不在其中。

军事上鉴于蒙古鞑靼部小王子的实力日益雄厚,除了开通互市用经济手段制衡外,仍需要大力整顿边防,防患于未然。

如今的卫所制度日益废弛,军户多有逃亡,虽然如今没有大规模的战事发生,但是小规模的入侵袭扰还是十分多的,卫所人员不满额就导致边境敌寇入侵时军伍空虚,边境居民苦于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