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改变主意(2 / 4)

之前还要签一份合同。

那份合同的大概意思是房产过户后,不允许二次过户,不然的话,顾清俞有权收回房子。

看到合同的内容,冯晓琴差点气炸了。

这合同什么嘛?

分明是为了防着她,就差指名道姓了。

冯晓琴是想要房子,非常想,但她不想以这种方式得到,况且,这套房子也没她的名字。

严格来说,这套房子压根就不是她的。

名义上是小老虎的, 实际上是顾磊的,或者说是顾清俞的。

最近几天,冯晓琴特地查了查,她发现如果用顾清俞的方式买房,一旦顾清俞改变了主意,对方就能随时拿回房子。

那份合同就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始终悬在他们的头顶。

说不定哪天,房子就回到了人家的手中。

这种房子,谁愿意要呢?

另外,如果他们要了这套房子,未来他们和顾清俞的相处方式,大概率就是大伯一家(顾士海)和姑姑一家(顾士莲一家)一样。

见面就要矮上半截。

所以,思来想去,冯晓琴觉得这套房子不能要。

她买房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

为了有一个家,一套属于她的房子,一套她可以自主处置的房子。

落人口实,又不得到实处,要它又有何用?

回去做饭之前,冯晓琴再次叮嘱道。

“老公,等阿姐回来了,我嘱咐你的事可别忘了啊。”

“放心,不会忘得。”

顾磊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回答的很是爽利。

这次又不是借钱,没什么不好开口的。

两天前,媳妇忽然跟他说起不要房子了,当时,顾磊心里开心极了。

不买房了,阿姐就能省下一笔钱。

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并不想搬走,住在这里多舒服,街坊四邻的都是老相识,周围的街道也熟悉。

骤然换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顾磊还真有些不适应。

况且,那边那套房子顾磊不是很喜欢,房子小且不说,交通还没这边方便。

除了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