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3章 开宝新政(2 / 3)

汉世祖 芈黍离 1061 字 2023-04-23

局面日渐好转,取淮南,收秦凤,定荆湖,刘承祐再度与民以利,于乾祐九年出巡还朝后,把丁身钱降低到百文,年龄提高到二十岁,一直到如今,而大汉的百姓们已经在赞扬皇帝仁慈了。

如今,再在丁税上减负,绝对会民情大悦,高赞圣君了,而新成长的平民百姓或许不会意识到,原本他们是不用缴纳这丁身钱的。

而仅此一项,按照户部与度支的测算,朝廷每年在丁税上就要损失上百万贯。而这道政令,对于**的百姓来讲,是最为友好的,以吴越为例,他们每年每丁是要交三百五十钱的,如今一下子被降到四十钱,对大汉朝廷的好感与认可岂能不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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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就是在每岁两税的配额上进行调整,根据人口、土地、财产、富庶程度等条件,而划定诸道税额。沿袭自唐时的两税制,有一个看起来很先进的原则,就是量入为出,根据前一年所得标准制定征收额度,然后摊派天下。

如此固然减少了朝廷的麻烦,但因“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的理念,看起来是贫富均差,但是因为造成了人口的流动,并因户数变化而定额不变,而造成贫着愈贫,富者愈富的情况。

毕竟,在人口流动不受到巨大限制的情况下,都愿意往富庶的地区谋生,而人多了,摊薄下来,需要缴的税反而少了,穷的地方则反之。

当然,两税法如果只是弊端的话,也不可能延续这么多年而不被历代废除,这是国家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能够采取的税法,并在此制的助力下,商品经济得到腾飞,社会活力得到释放。

税额可以通过朝廷更改均衡,通过强权推行,但其中最让人忧心的一个弊端,就不得不重视了。那便是土地的自由买卖而造成的土地兼并问题,这是在两税税制下,一个避不开的问题。

当下,情况还不严重,人口还不多,土地富余,但过个几十年,就不一样了。因此,为了在此方面加以限制,决定增加土地交易税,课以重税,但凡买卖土地,买卖双方皆缴纳两成的税。

关于土地的问题,刘皇帝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谓摊丁入亩,并不是一把无往而不利的利器,且以大汉如今的发展程度,还远不到那一步。

当下,最合适的办法,还是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整,同样能够起到大发展的效果,助力经济腾飞。

除以上两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