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64章 法家?不!人家是带着剑的规则制定者(3 / 4)

为而治。

以恢复民生。

到了武帝时期,国家实力恢复,就转为再行法家了!

只不过,因为秦朝二世而亡的缘故,汉武帝将法家换了一层皮——

“儒皮法骨!”

明面上是“独尊儒术”,实际上,儒家就是一个幌子。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给“以免学习了秦朝,导致二世而亡”套了一个免骂外壳罢了。

真正的帝王之学,依旧是法家!

只不过,套了儒生的皮罢了。

儒皮法骨,才是真正的两汉朝堂法典!

简单来说,就是脸厚心黑。

帝王之术,从来都不是什么儒门!

法家,才是真正的帝王显学。

而法家……

法家简单来说,就是——有仇报仇!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杀**!

呃!

不对!

那是小百姓。

到了国家层次,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夺你三县!

你敢给我一刀,我就抢你皇宫!

这就是国家层面的“武”!

只不过,两人斗殴、互相残杀,只能叫“武”。

小团体互斗,那就叫武林“比武”。

而到了国家层面,这就叫“法”了。

这就是为什么执行法律的人,叫“执法”的原因。

手持武器,施行国家“武力”的人,不叫执法,叫什么?

何为法?

你敢杀我一民,我就灭你一国!

这就叫法!

这是国家层面的法。

汉武帝定下的国策,就是这么一个缝合怪。

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儒门!

他用的是公羊儒的领袖人物——董仲舒!

至于公羊儒……

那可是最早将法家融入自身的门派。

甚至,可以说是法家披了儒门的皮罢了。

(毕竟,以调停人身份混迹武林,难免被人敲闷棍。

还是儒家好……)

公羊儒有一个三大核心,叫——

“大一统、大居正、大复仇。”

看看——

完全就是法家的那一套!

要知道,法家不就是最早的“武林帮派调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