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所谓众正,专门不干人事(3 / 3)

个纪委的副处聊天,他也是个历史作者,他告诉我清朝税收很轻,明朝税收很重,宋朝被安南按在地上锤,让我下一本也写宋朝……

我就纳了闷了,清朝税收是按照万历年间的标准来计算的。

而且,言之凿凿所谓的废除三饷,不但没有废除,还将辽饷编入正税之中。

就是那个臭名昭著、最爱被引用的——明朝末期“亩加九厘银”。(重量单位:斤、两、钱、分、厘,一厘等于千分之一两。)

这东西,从原本的“临时税”,变成了正税!

这就是清朝税收!

却不知这所谓的轻——轻于何处?

当然,有人要拿雍正那总共实行了十来年的“摊丁入亩”来说事……

哦,连定义都搞不懂,就来狂吠了?

丁税:自春秋齐国《编户齐民》之后,就开始征收的人丁税!

按照惯例,不计人数,只计丁口么!

丁:16--60岁男丁,这就是生了儿子叫添丁的缘由。

口:成年非老幼女性,一般13--60岁,这就是为什么生了女儿叫进口的原因。

丁口,是截止清朝改制以来,统计人口的办法。

换句话说——没有长大**的孩童、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是不计算在内的。

这些壮年,会被征收了“丁税”。

也就是人头税。

所谓摊丁入亩,是将单独收取的“丁税”,加在了田税里面!

本质上只是税收的合计并项。

摊丁入亩,并没有取消丁税!

这就算了,乾隆一上台,就给废除了,不但加入田税的“丁税”没扣除,反倒是重新征收丁税!

换句话说,丁税收了两遍。

明末有三饷,这是事实!

说清朝税收低的,绝对不敢提清末——自从1840之后,清朝那是变着花的搞税收种类啊,到了太平天国之后,更是十里地就一个税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