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问与答(2 / 3)

女儿要供养,万一自己被打来睡起了,谁来供养她的女儿呢?

“就这样,我的当事人就失去了她赖以生存的店铺。回到家以后,已经没有任何出路的我的当事人,便只好背着孩子,把家门锁上,投奔她自己的舅舅去了!

“去了舅舅家十年后的一天,她回了一趟江城。但是,到了自己的原店铺和原住家一看,自己的店铺和住家都已经被林雨霞老板霸占,修成了大商场了。

“如今,我的当事人已经回到了江城,女儿也已经长大,自己也已经四十七岁了。为了生存,她们必须要回本属于她们自己的房产和店面。好了,我的陈述完毕!”ωωw.

孟飞说到这里便已经把李青梅丢失房子的经过简单地交代清楚了,整个过程事情发展的脉络清晰,条理清楚。

可这在吕启明一帮律师听起来,可谓是漏洞百出,条理混乱。

“原来所谓的帝都律师团队就这么一点水平?哼!看起来我太高看你们了!”

听了帝都律师团队的孟飞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吕启明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请求问一下我的当事人和对方的当事人几句话,请你容许。”

坐在上面的法官一脸威严地道:“同意被控方律师询问的请求!”

吕启明望着站在被告席上的林雨霞道:“请问,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林雨霞女士吗?”

“是,我是林雨霞。”

“我想向你提三个问题可以吗?”

“完全可以。”

“刚才控方律师说你在十五年前你去了李青梅的店铺,具体去的时间是哪一天的哪一个时候,你还记得吗?”

“这个当然记得——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三号那一天。”

“你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吕启明笑问。

“因为我保存了那天叫李青梅签字的协议书。所以,我记得清楚。”

“好的,这是我问你的第一个问题。”说完,他又把头调向李青梅。

“请问,控方当事人李青梅,我的当事人说的这个时间是对的吗?”

“是对的。的确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三号。”李青梅回答。

“你又干嘛记得这么清楚?”吕启明又是轻轻一笑。

“林雨霞逼迫我签的合同我也留了一份。再说,那是我失去我赖以生存的店铺的一天,怎么会不记得?”李青梅很是激动地道。

“好,现在我来问我的当事人林雨霞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