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灵果(2 / 3)

扰,凌瑾晞选择果断隔离所有可能影响他的东西。

也有人对凌瑾晞阴阳怪气,也有人冷暴力排挤他,凌瑾晞也会难过,但是难过又如何。

对凌瑾晞来说,别人怎么样并不重要,他与其把时间和心思放在那些人身上,还不如多练几套剑法。

而此时,一列马车后面还跟着一群衣衫褴褛的人。

有人初到虞城,见到此景不由疑问,“不是说越州不允许任何人口买卖么?”

“你仔细看,那些根本不是人,是妖魔。”一旁的虞城人指点着。

众人细细一看,果然,那些人大多有一些非人的特征,有长羽毛的,有带爪子的,有拖着长尾巴的,也有横瞳长角的。

“这些妖魔拉来干嘛啊?难不成……”有人坏笑,不少妖魔雌性还是有点姿色的。

“别乱想,虞城不允许那些事,这些是各地送给未央学宫的,运气好的可以留在未央学宫,做个奴婢也好过被拉去宰杀。”

浩浩荡荡百来妖魔,等级最高,品相最好,长得最像人的,可以坐马车。

次一点的可以坐板车。

最差的,就自己走。

还有一部分毕竟顽劣的,那就是枷锁镣铐一起来。

其中被锁得最狠的,是一个走在最后的家伙。

茅草一样的发,一身青黄的粗衣,和夜一样黑的皮肤,彰显了其非人类的身份。

明明那么矮小枯瘦,却带着全身的枷锁,一步一步,步步沉重。

“这家伙是什么东西啊,看着真恶心。”许多人目露鄙夷,有些调皮的孩子,甚至拿起石头砸它。

没有反抗,没有言语,它就是一个被人嬉笑围观的怪物。

拿着一个灵果,边走边吃的凌瑾晞本想避开这一街的喧哗,却恰巧被堵在了街道中,被迫围观了这所谓的热闹。

眼看着人越来越多,拉了拉背包,凌瑾晞跳上屋檐,直接回了家,他今晚还要练剑,可不能浪费时间。

眼角的余光扫过那诡异肤色的家伙,对凌瑾晞来说,它与石头草木无异。

匆匆赶回家,凌瑾晞先是做作业,然后便开始整理当天的笔记,等这些事都做好了,凌瑾晞便提着剑,踏着夜色,去镜湖练剑。

不知为何,凌瑾晞很喜欢在镜湖练剑,绕着那如镜面一般的湖泊,他随性而行,可以一边走一边练剑,也可以站在湖面对着自己的倒影练剑。

“哇,你的剑法果然是艺术品。”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