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好男儿就是要当兵(2 / 4)

重生朱棣之子 步惊俗 1407 字 2023-05-23

故而择优服役。义务军户兵无饷银,其衣食住行实行集中供给制,每月发放少量的津贴。至于募兵,无论军官、士官、士兵,皆实行饷银制度,且定期加饷。”

于谦补充道:“此外,还有契约聘用制的文职人员,主要属于军队辅助,负责技艺类的事务,不入军籍,如随行医官、医师,教士兵识字的授课老师等。”

于和问道:“大哥,依你所言,义务军户兵和募兵在京营之中的待遇很大?”

“那是当然!关于京营募兵军官、士官两类人员的饷银,朝廷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主要参照大明的官吏品级俸禄。”

于谦解释道:“不过总体上,军官、士官的饷银都要高于地方吏员的俸禄,例如正七品的军官月饷基本都在十两以上,而正七品官吏可能还不到八两月俸,加之军中的一些特殊优待和赏赐,年收入远高于天下间的很多职业。同时,在退役或者转职时,朝廷还会赐予一笔优厚的退役金。”

“既然京营募兵的饷银如此之高,那么募兵是否可以一直留在京营?”

于和抓住了于谦话中的重点,紧接着再次问道。

“依新兵制论,无论军官亦或士官,实际上很难在军中服役到致仕,按《募兵制试行条令》规定,军官和士官在任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后,若没有晋升到下一级,就必须退伍或转职别处当差。”

于谦耐心的介绍道:“如勇士三年、猛士三年。

若是军官,如队级三十岁、哨级三十五岁、屯级四十岁、曲级四十五岁。”

“若是特别优异者,又当如何?”于和追问道。

“当然,有突出战绩或军功的军官,若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晋升,可以到军勋司申诉。”

于谦道:“朝廷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军队战斗力,所谓拳怕少壮,年富力强者才能更好的守卫大明疆域,征战四方。”

“二是个人追求,众所周知,军中令行禁止,管理极其严格,难以陪伴和照顾父母妻儿,适时退役或转职可弥补遗憾。”

于和感叹道:“照大哥这么说,既然迟早要离开部队,那自然要选择在适当的时候,毕竟离开军队到别处当差,谁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因为越早离开军队,越容易适应新的差事,也越容易做出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