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匆匆五年(下)(2 / 4)

重生朱棣之子 步惊俗 1249 字 12个月前

的调整与修补。

而且,他将其中一些干系重大的规定加入了祖训之中,命后世之君严格遵守。

例如,允许受封亲王的皇子去塞外或海外开疆拓土,且打下的土地纳入其封地范围,朝廷以“借贷”的方式为其提供粮草、军械等支持。

又如,禁止封地在大明境内的藩王插手地方政务,不准王府属官兼任地方职务,且此类藩王无诏不得擅离藩地,否则以谋逆罪论处。

再比如,勋臣若触犯律法,则罪加一等,但天子行仁道,允许视罪行轻重以爵抵罪,或缴纳罚金抵罪。

诸如上述增加的三个条例,大都是针对皇亲国戚、文武勋臣的规定。

故而,韩王与沈王对身为塞王的认知,要比原历史上更加深刻。

片刻后,众人的目光又重新投向了校场之上。

“左边穿青色紧身衣之人,名为耿瑄,长兴侯(耿炳文)第三子,年二十九岁,作战勇猛,善用长枪。”

“世子殿下领直隶校尉时,其人被调入校尉部任职,而后一路屡立战功,晋升为千户。”

见韩王与沈王对校场上的比斗看的入神,康平在朱高煦的眼神授意下对场上之人进行了一番介绍。

“右边穿暗红色紧身衣之人,名为傅让,颍国公(傅友德)第三子,年三十四,善用大刀。”

“其因罪被贬,承蒙吾皇陛下恩典,允许其戴罪立功,幸得世子殿下赏识提拔为亲卫。”

“此后屡立军功,抵消罪过后,吾皇陛下念其心存报国之志,便准许其继续留在军中,其人于去年累功升为千户。”

听了康平的介绍,沈王皱眉看向朱高煦,疑惑道:“小王记得,前些年父皇陛下针对触犯大明律法之勋臣,施行了网开一面的恩典,傅让应该无需来边塞受苦才对,世子可知其中缘由?”

“此事说来话长。”

朱高煦闻言,过去的记忆,开始在脑海中逐一浮现。

当年,他兼任直隶校尉期间,锦衣卫指挥使蒋瓛检举以凉国公蓝玉为首的个别勋臣欲暗害燕王朱棣,好迫使朱元璋改立旁人为储君。

彼时,朱元璋大怒,下令诛杀蓝玉九族,剥皮而实草示众,其他参与此案的官员以涉案严重程度判为满门抄斩或斩立决、家人流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