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利弊书(下)(2 / 3)

重生朱棣之子 步惊俗 1158 字 2023-05-23

心都没有,全指望朝廷发钱发粮供养。

可惜,朱元璋低估了人类的惰性与贪婪。

而今,朱高煦再次提到这件事,并将之上升到了决定大明国运的程度,令朱元璋感到了震撼,让他觉得有必要对宗室制度做一些调整。

将宗室一事放在心上之后,朱元璋继续往下看。

“若立燕王,则有七利而无一弊。”

“父子相继,长幼有序,此乃万古不变之理,立燕王符合‘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之制,方便后世有例可循,此利一也。”

“燕王武功赫赫,军威极高,若为储君,可镇骄兵悍将,安天下人心,因其长于兵事,亦可保明军战力,此利二也。”

“燕王胸怀大志,日后必有一番作为,如此亦可彰显皇爷爷之英明,佐证皇爷爷创立大明,实乃奉天承运,天命所归,此利三也。”

“燕王壮志雄心,不甘只为守成之君,必会积极开拓,令万国来朝,让大明成为中央之国,超越汉唐,此利四也。”

“观燕王之手段,断不会纵容臣僚侵夺皇权,架空君上,以至于令外族入侵,弱宋再现,此利五也。”

“燕王戎马多年,驭下有道,知轻重,不会冷落文臣,亦不会纵容武将,乃至穷兵黩武,他定会践行‘汉家自有制度,王霸道杂之’之理,以供后世嗣君效仿,此利六也。”

“燕王类皇爷爷陛下,决不会纵容**污吏欺压百姓,更不会与欺上瞒下者妥协,必会坚守祖制,以为后世嗣君之表率,此利七也。”

“若皇爷爷陛下担心燕王日后治国苛刻猛烈,大可命其继位后重修大明律,废除严刑峻法,禁止地方施行苛政,以仁义示天下,与民休养生息,十年之内不得妄动刀兵。此等利国利民之策,燕王为示仁孝,必会遵从。”

“国本之争,古已有之,孙臣亦非史上首位劝君主慎重选立继业者之人。”

“孙臣仅以旁观者之立场,分析皇爷爷陛下册立燕王与吴郡王之利弊,至于择谁而立,自是由皇爷爷陛下乾纲独断,孙臣万没有劝皇爷爷陛下立我父燕王之意,还请皇爷爷陛下明鉴!”

看完上述内容,朱元璋竟然没有生气,内心反而有些窃喜,只不过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显得十分平静。

若立朱允炆为太孙,确实不利于大明王朝的长治久安,所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