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九章 接战(下)(2 / 4)

明末大寨主 渤海郡公 1471 字 2023-02-25

依然对外宣称,“洪泽湖扰乱大乾秩序,李修文将军率众将其击退,然残贼大部仍在,诸寨建设不可迟缓。”

十二月二日,和兰人佩德尔、揆一,刘香、刘七、刘六、李虎三等一干侵略者和海盗悉数被押运至扬州。

整个扬州城轰动,百姓人山人海,只是围观这些被押解来的恶贼剧盗们。

“李家庄惨案”消息早传得街知巷闻,多少年来,扬州城百姓也深受匪盗之苦,此时见众剧盗被擒,人人无不拍手称快。

他们也强烈希望,将这些恶贼们全部千刀万剐。

对一干积匪头目,还有陈兴业父子处置等,楚行移交给了扬州知府衙门方面处理。

这些人需明正典刑,公告天下,这就需要知府文震孟出面。

巡捕局也不可能将所有司法权力都抓走,很多民事,经济方面的纠纷,还是必须移交给知府衙门。

知府文震孟也非常乐于接收处置这些恶贼剧盗头目。

“李家庄”一役,大乾内陆的盗匪一扫而空,州境内外,前所未有的清明,这都是受上官与地方士绅肯定的事。

加上之前一系列积极参与,剿灭流贼的功劳,让咒骂和嫌弃的他的人大大减少。

他雷厉风行审理,不论陈兴业等人以前在扬州多么的显赫,现在他们早成死老虎,文知府痛打落水狗。他们罪行累累,铁证如山,也没有免罪的理由,生员的身份更不值一提。

大乾又对叛逆匪盗素为严厉,匪盗处置非与普通民事同,很快文知府审理出来:

陈兴业、陈峦、刘香、刘六、刘七、和兰人佩德尔、揆一等二十七名侵略者和海盗附逆有迹者被判“立决”之刑,拟合凌迟处死。

上报刑部后,核定下来,扬州地方证据充分,审理无误,维持原判,就在本年秋后,佩德尔等十七人全部被剐于市。

特别是佩德尔与陈家父子同时接受凌迟执行,这个内外勾结的群体,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

此战大乾捕获从匪甚多,但对他们的处置,文知府上报得很含糊。

按照大明的套路来操作的话,对首恶很严厉,对从犯又很宽容,还有一系列的舆论,安置等现实问题。

臣子给崇祯写奏疏,都是写,“……不敢根株支蔓,惟条奏首恶……”

崇祯皇帝也知道具体情况,只能配合,很多时候就是令反贼队伍,各归本土,务农耕作,还得自己掏腰包给老百姓找工作。

这种情况下,所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