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章 剑拔弩张,先下手为强(3 / 3)

陈天华给起义部队规定的纪律,其核心内容就是:

不准滥杀无辜,尽量鼓动起义,缴枪不杀,不准对商业区,居民区,重点建筑物开炮。

不准持枪进入租界,尽力避免跟租界当局发生矛盾,对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以外交豁免权。

对于滥杀无辜,寻衅滋事,抢劫商户店铺等不法分子,均以战事非常手段严惩。

农历八月二十二日傍晚,武汉三镇的江面上,突然出现了八艘大型舰船,四艘750-1000吨位的铁甲炮舰,四艘2400-2800吨位的大型武装舰船。

不用问,这是丰众长江护航舰队的主力舰船,他们都是奉了陈天华的密令,从洞庭湖,鄱阳湖,苏浙皖等地陆续赶过来的。

丰众长江护航舰队的到来,一下子控制了武汉三镇的整个江面。

原来鄂军长江水师共拥有六艘铁甲浅水炮艇,吨位均在600-750吨之间,二艘德制,四艘日制,还是五年前张香帅主政湖广时陆续购置的。

可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面前,这六艘浅水炮艇无论是炮火还是航速,均属于落后淘汰类,怎能跟拥有鱼雷发射管的狼字号系列舰船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