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圆审(1 / 3)

萧大亨是摩拳擦掌,眼睛放光了。

但是,这不代表大理寺卿和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就跟着兴奋了。

现在的大理寺卿名叫周光镐,他也是一位靠着在地方上的各种功绩和摸爬滚打才到了如今这个位置的。

而且,在原来的历史时空里,周光镐因为受不了国本之争时的各种官场倾轧,在万历二十四年的时候就辞职不干了。

但是,现在因为国本之争的提前结束,和朱常洛日益稳定的地位,这也使得朝廷内部的斗争减轻了许多。

所以,周光镐也就在这个位置上多干了一段时间。

可是,对于对于审理石星案的事情,周光镐其实是很抗拒的。

因为,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党争的表现,而他最不想干的事情,或者说最不想牵扯其中的事情就是党争。

周光镐虽然也是南方人,但是他却是广东人。

这时候的广东并不像后世那般的繁华发达,反而那边因为远离中枢的缘故,显得也并不是那么的重要的。

而且,在有明一代里,尤其是到了万历年间以后,朝廷之上粉墨登场的各种**势力,不是江西佬,就是江浙佬或者是山东佬。

除了这三个地方的人,其他地方的人虽然也有能进中枢的,可是,他们的影响力和团结程度远远不及这三个地方的人。

尤其是江浙人兴起的东林党,在明代后期的政坛简直就是一个能打十个!如果不是九千岁横空出世联合了其他备受东林党排挤的官员们成立了阉党,跟东林党进行着殊死搏斗,估计,这帮东林党人都能提前把大明带到预备立宪的阶段。

当然,这是开玩笑了,在中国古代传统士大夫的思想里,他们想的做多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圣天子垂拱而治,至于什么预备立宪,君主立宪,这些都是扯淡。

因为,中国几千年虽然有法可依,但最终归根结底,还是人治。

而法治这一块,最多就是对人治或者德治的一个补充罢了。

所以,这也形成了古代中国所谓皇权不下乡的独特**生态。

地主老财们在自己的地盘和宗族之中,他们是可以利用宗主权进行家法处置的本姓族人或者家丁奴仆的生死的。

这种情况在现代法治社会看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外加草菅人命的。

但是,在封建时代里,它确实稀松平常的事情。而且,官府还承认他们家法的效力,允许他们动用私刑,真是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