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一章 不解风情的基督战士(3 / 4)

,你很容易得出这种结论。但,最终后世的球迷都认识到罗宾逊是一个没有杀手心态,缺乏支配比赛意愿的软蛋。因为声名狼藉的罗德曼被公牛队用一个替补中锋换到芝加哥后,成为公牛第二王朝的铁三角之一。他成功了,所以他是正确的,罗宾逊是软蛋,罗德曼在公牛甚至敢去顶防奥尼尔,他怎么可能会害怕防守奥拉朱旺呢?

罗宾逊和魔王形态的罗德曼,存在着从内到外,360度无死角的不和。这种不和不单单是两人的关系,而是性格、打法、作风、态度...将他们两人所有的特质囊括在内的不和。

路易感觉他都能猜出罗德曼当时的想法了。

罗宾逊不是很虔诚吗?

就让他的主去帮他防奥拉朱旺吧,爷可不干。

这是在路易对罗宾逊极度反感的情况下产生的联想,主观性很强,误导性也很强。

脱离篮球,路易也是个普通人,有自己的喜恶。

罗宾逊这种人就没长在他欣赏的点上,被嫌弃太正常了。

训练时间结束的时候,路易注意到乔丹会留下来加练三分。

路易相信乔丹不会忘记威尔逊抢七战里投进的那五记三分球。

虽然乔丹在最后关头用一记扳平比分的三分差点拯救开拓者,但若是他能从一开始就投进三分,开拓者的进攻会更加从容。

三分球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一旦失手,弹出来的长篮板就不是内线能控制的了。

这是开拓者的一个战略失误。

这怪不着帕特·莱利,除了路易这种来自每场比赛出手几十记三分的时代的人,当代教练对大量长篮板对比赛所能产生的影响力一无所知。

他们不知道这会彻底改变内线篮板痴汉的工作重心。

乔丹选择加练,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伯德去外面买了酒来喝。

梦之队下榻的酒店里就有卖酒,但那里一瓶酒14美元,外面只需要7美元。自从得知这件事,伯德在酒店里滴酒不沾,连别人请他都不喝。

他认为这是严重浪费。

悲剧师和本地的王室成员打得火热,这是他的优势,他能够和任何阶层的人无障碍交流沟通,并成为对方的朋友。

就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