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2 / 5)

可是这件事并不适合在外面说:“回去之后跟我好好说。”

“其实我在这里就可以说。”既然她赶着上课,路易就不勉强了。

路易对“Baby”这称谓过敏的原因,非常简单,完全是因为绿大暗的妻子。在她成为绿大暗的妻子之前,路易是通过跑男第一季认识她的。最初的时候,印象还不错,当她通过这个国民级的节目走红,便开始划水,各种电影/电视剧接到手酸,却奉献出各种让人尴尬的演技、抠图、以及面对采访说出那番典中典的“大满贯”言论。

最让路易对她改观的,还是她和陈姓明星的那条真假难辨的**短信。

自那以后,路易听到Baby就想起她,如果有人用这个称呼他,他就浑身难受。

那个程度,大概是和米兰球迷听人说起香槟这个词的生理排斥差不多。

路易早上便去了趟希腊学院。

路易允许球员出去玩耍,所以基本不能指望早上有人来训练。

倒是有几个人是奇葩中的奇葩,他们不去释放精力,倒是来训练了。

虽然只有两个,却足以让路易欣慰。

一个是全队最有理由放松的伯德,另一个是像蚂蚁一样拼命向上爬的约翰·帕克森。

两个白人,井水不犯河水。

路易来的时候,伯德正围着希腊学院慢跑,帕克森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自投自捡。

“为什么你们两个会在这里?”路易问。

帕克森迟疑了几秒,伯德边跑边说:“这年头,努力训练都要被问为什么吗?”

“当然,你们两个平时看起来也不像是最努力的。”路易伤人地说。

伯德干脆不回话了。

帕克森尴尬地说:“我想尽早进入主要轮换阵容。”

“这样的话,你和比尔的上场时间会有大量的重叠。”路易不知道这是不是帕克森想要的。

帕克森名义上是兰比尔的学弟,但这两人在赛季开始前的训练营就闹掰了。

兰比尔引人厌恶的本事,可算一绝。

“伊赛亚不喜欢队里其他的白人,但他们仍然可以团结一致,所以这不是问题。”帕克森理直气壮地说。

这时,伯德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