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准备摆烂(1 / 4)

李云睿是属于法外狂徒张三那种人,专门拿着《大明律》研究其中的漏洞。罗老师说了,所有挣大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里,李云睿深以为然,他觉得在大明,所有赚大钱的机会都写在《大明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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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位置在《大明律》中的越靠前,赚得越多,比如《大明律》的第一条就是“不赦律”,前三条分别是:

其一,谋反篡位罪:十恶之首也,弑君夺朝者,凌迟,夷三至九族。

其二,叛国投敌罪:私通敌国,暗中与敌结盟者,卖主求荣者,凌迟。

其三,大不敬罪:伪造印玺私拟旨者,斩立决,假传遗旨者,诸九族。

看看这几条,都特喵的是一本万利的生意,随便成功了其中一条,肯定能搞个车子、房子、票子、妻子、孩子五子登科。

当然李云睿不会这么干违法乱纪的事,他这个法外狂徒张三都是持证上岗,不管干什么事,都要先查查《大明律》,看看《大明律》中的相关条款,能避开的就避开,实在避不开地就找皇帝要特许。

总之,李云睿在这行里是出了名的,犯法的事从来不做。

“你啥时候问陛下要的旨意?我怎么不知道?”听了李云睿的话,徐景昌有些郁郁地问道。

这种发财的事,李云睿不拉上自己,太不讲义气了……

“就是去年的事啊!”李云睿抱着李星雨在屋子里走了起来,说道,“这种事怎么跟你说?本身就是违法朝廷律法的事,陛下能给我特批下来,就已经很不错,我如果不识时务,满世界乱喊,那不是陷陛下于不义?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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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睿当然可以告诉徐景昌,毕竟徐家和李家有通家之好,双方现在是守望相助的态势。但当时的环境不支持李云睿这么做,因为海贸挣得这笔白银,是李云睿准备拿来做银本位的锚定物。所以这笔钱,不能让任何人染指。

永乐三年,按照李云睿的测算,到永乐四年年底,海贸加上武器的收入应该达到三千万两,相当于4亿多贯宝钞,到永乐五年年底,李云睿就能集齐八千万到一亿两白银。

这个数据李云睿在穿越前看历史资料时看到过,15世纪初,大明民间有将近三、四千万两的银子,蒙古那嘎达有将近四、五千万两金银储备,东南亚这些国家有一亿多两白银,至于阿拉伯、波斯、乃至更远的欧洲国家,数量加起来大概也有三、四亿两,其中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