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致敬的桥段(1 / 2)

秦封腾本来只想安安静静待在酒吧里虚度光阴的。

只不过总有人不开眼啊。

秦封腾收拾好了包厢中的一切,然后就那样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时间的过去。

秦封腾本来就在市区的位置,“毒圈”到达这里的话可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至少这一轮时间里肯定能坚持。

所以秦封腾想要休息一下,帮助那么多人找到了安宁的彼岸,也该为自己生活一下。

“咔嚓!”

在第三轮非常“安静”的走过十五分钟的时间后,酒吧的玻璃被一个家伙给打破了。

一个穿着牛仔裤的胡子拉碴的男人,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手中拿着一把沾着血渍的榔头。

这一路上这个牛仔裤男杀了多少人看不出来,但他肯定搜刮了不少好东西。

鼓鼓囊囊的旅行包中显然装满了东西。

牛仔裤男稍微搜寻了一下,然后就在吧台找了找是否有完好的酒。

看起来他是挺喜欢酒的,对着酒瓶挑挑拣拣,甚至当他找到一瓶酒的时候,他的面容满是欣喜,无比郑重地将瓶身擦拭。

当酒瓶本身干干净净之后,牛仔裤男又特意找了个酒杯,就那么自饮自酌起来。

那陶醉的模样,甚至都没有发觉秦封腾从包厢中走了出来。

“很好喝吗?”

秦封腾的声音突然响起,虽然很温和,但还是吓了牛仔裤男一大跳,手中酒杯抖了抖将酒水洒了出去。

牛仔裤男急忙转身,同时迅速抓起了本就放在手边榔头。牛仔裤男二话不说就冲到秦封腾面前,榔头对着秦封腾的脑门就要敲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牛仔裤男也就三种选择。

一个是站着不动对峙,一个是谨慎后退,一个是冲上来直接打死其他人。

牛仔裤男选择了最后一种,也是他觉得最应该做的一种。

在整个诡异且恐怖的【大逃杀】游戏中,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下,背后出现的人要么是带着家伙的「活肉」,要么就是带着「屠刀」的「屠夫」。

不管是哪一种,在对方没有趁机先下手为强的时候自己也必须抓住机会赶紧出手。

不管是后退还是对峙,牛仔裤男的近战武器榔头都丧失了进攻性,只有第一时间冲上去攻击,才能在以对手有武器的预想下得到尽可能优势的情况。

当牛仔裤男注意到秦封腾手无寸铁的时候,他脑海中突然思索了一些事情,只不过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