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人心(1 / 9)

“淮粤之争不是咱大明朝才有的事情,从宋朝开始就有了,粤商多盗贩广南盐至京湖、江西等地以射利,只不过到了咱大明,因为盐产区和盐销区的划分不重叠,淮粤之争才愈发激烈。”

不消说,老朱又不是**,划盐销区的时候,肯定是故意这么搞的,为的就是商帮之间的内耗。

但现在这种盐产区和盐销区的不重叠,无疑给姜星火整顿盐务造成了巨大的麻烦。

工业化,哪怕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初步工业化,也是需要海量资金来推进的。如果姜星火不想苦一苦百姓,那就只能从农业税以外的地方着手。

而在现有的税收体系里,盐税在这个时代,是仅次于农业税的第二大税种。

整顿盐务的意义不仅是给永乐元年—永乐二年的210万两做补充,更重要的意义是让混乱的盐税重回正轨,给大明重塑正常的造血能力,国家财政这种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跟个人财务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欠了一笔外债,始终入不敷出,那么再遇到点什么事,情况就会越来越差...人会被债务压力压垮,国家也是如此,很多朝代的灭亡,不是亡于其他原因,正是亡于经济的崩溃。

吴传甲继续说道:“以湖广为例,朝廷规定湖南也是要吃淮盐的,但是由于淮盐到湖南运输距离过远,运到那里十有八九是要赔钱的,所以长沙、宝庆、衡州、永州四府,以及郴、道二州,长期处于食盐缺少的状态。”

根据老朱的规定,在两淮盐销区范围内,不管是离两淮盐场几十里的当地,还是离着上千里的湖广、江西,食盐统统一个售价!

是的,你没看错,官府规定统一售价,多一个铜板砍脑袋的那种。

当然了,在实际操作中,也就是市场的自我平衡状态下,肯定是越远离盐销区的地方,官盐的实际售价就越高,虽然不符合官府的规定,但买卖一直是这么进行的,而且由于明面上还是官盐,因为是在盐销区范围内的运输和销售,官府不会阻拦,甚至还会分润溢出的盐价。

可即便如此,百姓能承担的盐价,总是有個限度的。

如果这个实际售价,减去盐商的成本和运费,最后得出的利润不让商人满意,那肯定就没有两淮的商人去那里卖盐。

换谁是商人,谁都这么选。

问题就出在,离湖广和江西更近的广东,由于濒海所以盛产海盐,但老朱却规定“广东之盐,例不出境”,这就造成了湖广和江西吃不到、吃不起淮盐,而与他们在地理上接壤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