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9——偶像(2 / 6)

坏事’达不到让更多人喜欢的效果,得让用户感受到咱们产品的优质和完善……”

两人在办公室讨论了不短时间,然后才去会议室给摩天集团全员开会,做一个项目正式上线前的鼓励和动员。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小插曲,某中层技术管理人员对项靕的安排提出质疑。

理由就是这么做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会影响公司的形象,甚至惹上官司。

老流氓不是很懂法律,却也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只要不通过他人的形象谋利,或者进行诽谤、侮辱等行为,就不能算违法。

这是最基本的道理,普通人都应该明白。如果真的违法,那些以此为生的自媒体们,早就被告得连裤衩都没了。

华生的好基友曾经说过,排除掉所有不可能,剩下的答案无论多离谱,指向的都是事情本质。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家伙根本就没有为公司考虑,而是在为心里某些不可名状的小九九“打抱不平”。

网上那么多拿明星、名人相貌说事、开涮,甚至就是直接讽刺挖苦的,也没见几个人真的收到过传票。

公司的做法只是进行图片对比,把明星们的真实相貌展现给大众看,而且不会付诸于公司行为,怎么就违法了?

既然认为这么做是违法的,那就一定有他想要维护的“正义”,而他的“正义”又指向哪里呢。

按照谁获利谁嫌疑的推断原则,他要维护的应该就是明星和网红,确切地说应该是某个或某几个明星、网红。

只有头脑发胀,被洗到三观扭曲的粉丝,才会罔顾事实地维护某些不正常的现象,并不惜暴露自己的脑残身份。

以前总有新闻说,某某男子盗用公款打赏主播,某某小学生拿父母的手机给主播刷火箭,某小哥把看病的钱拿来给偶像买礼物。ъìQυGΕtV.net

当然更夸张的也有,比如说元军呀什么的,简直三观碎了一地。不过毕竟有巨头级大企业涉及其中,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这种事没发生在身边,总是当个笑话去看,最多看不下去了讽刺两句。可真正发生在身边才能感到,这种人有多可怕,多愚蠢。

老流氓也很好色,也会为了美色做一些事,但他真看不起这种好色之徒,脑子都没有。

为个好色啥都不管了,哪怕最后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好”,色的部分跟他完全无关。

追星可以追作品、追人品,如果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