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杀猪”,当然要去屠宰场了!(1 / 3)

萧万堂这么问,就是怕自己再妇人之仁。

怎么说,萧柳氏也跟他同床共枕多年,多多少少还有点情分。

看得出,三弟的内心挣扎得很痛苦,萧万堂捏了捏他的肩,表示后面的事,就交给他吧。

“南运管事,你是帮内长老,帮规律法肯定了然于胸。我且问你,以下犯上背叛当家该如何?见利忘义该如何?恃强凌弱、擅伤无辜又该如何?”

萧万里顿了顿,咬着牙再问:“**,又该如何?”

曹帮在平乐镇算得上是第一大帮,有着很成熟的管理方式。

帮内也有很成熟的赏罚体系。

这个帮规是从加入时,就要谨记于心的,南运管事自然知晓。

光是以下犯上背叛当家这一条,就要被挑断脚筋、手筋!

见利忘义贪图他人的钱财,可是要受脊杖的!这个不同于臀杖,没有厚厚的肉做保护,一棍子下去,脊背就会皮开肉绽,撑不过几下,脊柱都可以打断!更有甚者,直接被打瘫,再也无法直立行走。

这也是为何,县衙大多数会选择臀杖,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但起码命还可以保住。

恃强凌弱可是曹帮最不耻的,几位当家反复强调,不许曹帮兄弟仗着人多就胡作非为,绝了他们盛气凌人的念头。

所以罚起来,一点都不手软。

一经发现,少不了一顿带盐水的皮鞭!

那鞭子抽在身上,真叫一个酸爽!

起码被抽一顿,可以老实好几年,保证他再想起来,都是梦魇般的存在。

但这些,在**面前,全都是小巫见大巫!

因为,在景国律法中,唯有**可以动用私刑!

这就意味着,死伤完全掌握在受害方。

至于过错方,还有没有命活,那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听到“**”连个字后,萧柳氏不停地吞咽口水,她捏着光秃秃的手,已经吓破了胆。

猛然,她想起来了那封休书。

她指着萧万堂歇斯底里:“我告诉你们,我现在可是自由之身,你们不能对我动用私刑!我已经不是萧宅的三夫人了!是你亲自写的休书!对,对!我现在不是萧柳氏,而是柳氏!你们没有权利对我动用私刑!”

她浑身颤抖:“你们要是敢动我,我……我就去报官,说你们强抢民妇!”

这个时候的萧柳氏,披散着头发,目光涣散,疯疯癫癫,完全没有了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