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一点小小的心意(1 / 3)

歌曲和小说,虽然都可以说是文艺作品。

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小说的入门门槛很低,只要找一个靠谱的平台,有身份证就可以发表。

而且,酒香不怕巷子深。

只要写的足够好,埋的再深,有一群火眼金睛的读者父母们在,一样能把你挖出来。

歌曲就不一样了。

歌曲的入门,不像小说那么容易,主要是给一些签约歌手的公司投递,可能十天半个月等不到回复。

好不容易有回复了。

就200块钱,300块钱!

没看错!

不是200万300万,是200块300块!

而且,不是一个字200块300块,是整首歌200块300块!

给钱都算是好的了!

甚至,有人给这些公司投递歌曲,都不要钱,只希望在发行的时候,能把自己的名字署上就好了。

问题是.......

你压根不知道这些歌什么时候会发行,会被唱。

今天你的歌卖出去了,有可能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后,都没人唱。

就没了,石沉大海,永不见天日了。

当然,行业里的大佬肯定是赚钱的,据说某方姓作词人,一個字就能卖到8000块钱。

但是,像他那样的行业顶级大佬,又有几个呢?

苏木,一个没有任何名气,在娱乐圈也没有任何人脉的素人,如果在现在就动用那100首歌,都不够在娱乐圈这个大池塘里冒个泡的。

所以,为了避免那100首歌就这么被糟蹋,他索性放着不管了,专心搞小说,等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尝试。

而现在,貌似就是个机会。

李佳莹是唱歌出道的,在娱乐圈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艺人,可以让她试试。

反正,只是让她唱,又不给她,版权什么的还是自己的。

啊?

要给自己一首欢快点的歌?

李佳莹一时间没听明白苏木这句话的意思,不解道:“额,苏同学,我没太懂,什么意思啊?”

“奥。”

苏木笑着解释道:“我不单单写小说,在闲暇的时间呢,也会创作一些歌,不过,一直没找人唱过。”

“正好,佳莹姐你又是个歌手,我就挑一首欢快的让你试试,也算是帮我打个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