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郎君……你好像个大反派啊!(2 / 5)

只将此书据为己有的冲动,然后才……

“呼”

缓缓的呼出一口浊气,再看赵时时,朱云的目光里已经几乎没有了一丝一毫的不甘,有的……只是敬服:“殿下之才华,真乃滴仙落凡尘,众亿兆读书人,无一人可及也。”

“别夸了。”赵时无趣的摆摆手:“看扉页。”

扉页?

朱云疑惑的看向扉页,就见扉页清晰无比的写着:“红楼梦……曹雪芹著。”所……所以呢?朱云愈发疑惑的看向赵时,就见赵时平静道:“是啊!曹雪芹写的,关我赵时什么事?”

嘎吱

朱云恨不能把书拍赵时脑门上,如果不会死的话,你怎么能做到这么理所应当的把自己的笔名跟自己切割的这么清晰?真以为我们都是**?真以为我们都不知道,不论这曹雪芹,还是那罗贯中,施耐庵,还是吴承恩都是你?

罢了。

朱云无奈的摇摇头,抱紧了怀中的《红楼梦》道:“殿下,真的愿意将此书交给老臣?”

当然!

毕竟,如果什么都不付出,赵时怎么好意思要人家的八万亩良田还有七成的收益,当然,即使如此,随着媒体的泛滥,朱云也依旧能获得远超现在的财富,只是……不同于现在,那时候,朱云即使握有天下十分之一的财富,他也不过是赵时的……一部分……

“是的!”

赵时起身打发走了朱云,朱云简直是恨不能将《红楼梦》当作一生无子,好不容易有了儿子的儿子一样,小心翼翼的捧在怀里,抱得紧了怕皱,抱的松了怕掉的从后门溜走。

赵时没急着离开,而是品着一杯茶幽幽的看了一会楼下的汴河,汴河上,大船,有小船,有运输粮食的船,有刚刚入睡的画舫,画舫?赵时微微有些感叹,他的穿越与众不同,最起码,作为穿越中最常出现的青楼,画舫,花魁,行首,他却是连见面相识的机会都没有。

多可惜啊!

“结账。”

赵时缓缓起身,扔下了五两银子,便带着二娘出了楼,往下走,走到二楼,那名络腮胡子书生已经歇到了一旁,不过,他虽然歇着,另外却又有书生操持着差不多的话术吹嘘道:“殿下不是官家亲生?怎么可能?你们知道那日百官面前,滴血认亲,殿下金龙滔天的事情吗?”

不好意思的撇撇头,

赵时路过了那络腮胡子书生的桌子,那络腮胡子书生虽然大马金刀的坐着,却依旧莫名全身紧绷了一下,低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