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圣人可曾说过(3 / 3)

标。

“吴侯,还请你给我等一个解释!”

面对几个顽固派老家伙的咄咄逼人,吴正义也不客气,拿出录音笔当场挖坑:

“各位长者,本侯认为人生而平等,不应以性别来区分权利所属,伦理纲常是让我们的家庭更为和睦,自然赋予夫妻双方对等的权利,男方既然可以留名,女方为何不可以呢?”

“你这是谬论!”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驳斥他道:“圣人有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不遵礼,何来守德?”

“礼法之中,女子闺名乃是私节,怎可公之于众?何为名节,名誉与节操耳,失名者不贞,不为礼!”M.

吴正义笑道:“老先生的话本侯可以理解成女子的名字传到外人耳中就是失节吗?”

“然也!”

“可是本侯不这么认为。”

吴正义突然变脸:“名字是人本身的代指,本身表示的是个体的归属,不应涉及任何伦理问题,更不应该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歪曲圣人微言大义的注脚!”

“本侯问你,圣人可曾说过女子不能有姓名?”

“本侯再问你,圣人可曾说过女子成婚之后不可再有姓名?”

“本侯又问你,如果按照你等的道理,女子成婚前后都要隐去姓名,为何人之父母又要给女子起名?”

“哼,吴侯,你这是强词夺理,胡搅蛮缠!”

“呵呵,本侯胡搅蛮缠?本侯看,你们就是想要把女子当成自己的私产!女子是人,不是物件,她们有思想,有感情,不是你们这帮子没有人情味的畜牲!”

吴正义怒道:“本侯不管你们满口**礼仪道德,本侯只知道,女子应该有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