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生死共存亡(2 / 3)

家里人每天光是走路就要花费差不多五六个小时,真是浪费。

浪费时间不等于是浪费生命浪费金钱?

所以,为了省钱,应该在县城买房子然后一家人搬过去。

这是方青青的最新结论,不过嘛——

【宿主,你这是诡辩。】

系统对方青青的行为很是不安,哀叹着,怎么就挑选了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宿主?

方青青知道系统一向都对秀才郎一家人友善,十分不屑,她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吃里扒外的系统?

【如果黎家人全部搬到了县城,又都做生意,岂不是违背了黎三郎的初衷?亲,你夫家不能被列为商户的。】

方青青噎了一下,面目狰狞。

【统子,你也知道那是我夫家。你一心一意惦念着我夫家,难道你最应该帮助效力的不是我这个宿主吗?】

【亲,本系统自认为公正无私,从选中了宿主开始各种任务都是为了宿主服务。亲你要知道你所处的大时代的环境,男女平等并不能用在这里,小娘子在出嫁之后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夫家。

你的利益,现在就是与附加挂钩,生死共存亡的。】

这一点方青青当然也是知道的,只是不服气,才会和系统互怼。

其实她也有仔细了解过,一则黎家人并没有分家,黎老头黎大郎黎二郎名下都还有足够多的土地。

再来他們都还只是小本生意,而且都是做的吃食相关,也可以说是跟农产品相挂钩的。

所以,应该不会被列为商户的,只是在系统提醒她之后还是认真地又研读了相关律法。

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确定做事的尺度之后,方青青

才开始行事的。

她找黎大郎详细的了解过,如若只是在村里,盖个三间房前后围起来做院子。

加起来吧,也就三两银子左右,土地方面可以直接去找村子。

本来的宅基地就可以用,不行的话花个两百文就能圈好大一块地了。

当然了,这仅限于本村村民的操作,对于外来人口又有另一番规定了。

然后她就让黎二郎到县城里去打听了,在城里买宅院那可比在乡下盖房子要贵多了。

“二进出的院落,最少也得二三十两,房子格局稍微好点四十两也不在话下的。”

四十两,目前的黎家并不是出不起,只是方青青觉得公婆不会舍得花这样的大价钱在县城里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