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表证成立(3 / 3)

方律师杨轶文的盘问,林美娟顺利地完成了出庭的作供。

在控辩双方交手完毕,大家现在都把目光看向了裁判司,想知道法官会最后做什么样的判决。

但尹美凤此时却是朝旁听席看了一眼,那个一直保持淡定自信的男人,似乎从开始就不担心。

他对这场官司,似乎胜券在握。

法官高正伦做出了裁决:“本席根据各方面的供词,尤其是控方两位证人的供词,都有充分而合理的逻辑,因此本席认为被告林有才两项控罪表面证供成立,本案需要解高院定讞。”

他停了一停,“同时根据控方提出的要求,鉴于被告与原告是特殊关系,存在影响证人或阻碍调查的可能,因此被告不得假释,继续还押监房看管。”

法官聆讯本案控辩双方陈词,接纳控方证供,裁定表面证供成立,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审理。

案件由首次提堂开始,进入初级侦讯,到裁定表面证供成立,裁判署完成了审判交付程序。

旁听席上座着的专案小组成员,都不由纷纷露出了喜色,这一阶段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

但是站在被告席林有才听完法官的判决,看向自己的辩护律师,神色难免露出了失望和慌张。

“COURT!(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