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初级侦讯(2 / 3)

她今天上庭作供,她都回答确实显得不够流畅,磕磕碰碰,犹犹豫豫。

这样会给裁判官不好的印象。

法庭上作供本来就是一件专业谨慎的事情,容不得有半分差错,也不能随便回答作供。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上庭作供尽量要避免使用,或许,应该,大概,不太记得等等,这种不明确的词语。

记得之前有一宗捉瘾君子的案件,法庭上法官问甲警员是用哪只手把人给抓住疑犯的。

甲警员当时只顾着捉人,根本就不记得清楚这些细节,事后也没有和伙计对好口供。

但是法庭上法官问话不能等你细想,必须要当即回答,甲警员想也不想回答了是用右手。

但是等到乙警员上庭作供的时候,他说甲警员当时是用左手把疑犯给抓住的。

两个警员的口供不一致,法官当庭把甲警员一顿训斥,最后被告被判处无罪释放。

根据香港法例的无罪推定原则,控方所提出的所有证据均达到无合理疑点,否则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

即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一件本来十拿九稳的检控,就因为上庭时口供的一点小小的失误,就推翻改变整个审讯结果。

如果下一场官司,林美娟依然是这种状态,显然是对控方不利,也容易给辩方有机可乘。

李仁杰想了想,“关于证人对上庭作供的程序不熟悉,以及可能受到某种心理影响,确实是对她的状态造成影响。”

他抬头看下去,“尹帮办,陈沙展,你们在下场官司开庭前,提供必要的帮助。”

尹美凤和陈小玲都答应下来,其实她们都知道能做的有限,最重要是她自己顶得住压力。

卢飞燕却不免担心地说:“你们觉得林美娟是否还有足够的心里承受能力,继续上法庭作供。”

她又迟疑了一下,“而且发生诬告这事对她的心里打击很大,我担心她会选择逃避,没有勇气继续打下去。”

卢飞燕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其实大家心中也有这个疑问,只是没说出来。

大家都对林美娟在离开法庭那一刻的情绪反应,历历在目,整个人根本就像是失去了控制。

甚至在送她上救伤车前,医生已经替她打过一针镇静剂,但是她仍然显得十分情绪激动。

大家能够理解,也不忍心去呵责。

她只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不单止被林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