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复兴银行(2 / 4)

晚清第一枭雄 左茂行 1405 字 2022-10-30

兴会出台了《银行法》、《复兴银行条例》,作为成立复兴银行的依据。

《银行法》规定,复兴银行为军**的中央银行,执行军**的财政政策,保护军**辖境内的金融安全;振兴银行改为纯商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促进军**辖境内的工商业发展;各府亦可设立地方银行,但为稳健计,地方银行股本不应低于二十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条例》则详细规定了复兴银行的组织架构、职能等重要内容,是复兴银行的工作依据。

二、实力雄厚。

复兴银行采用股份制形式,资本额为三百万元法币,相当于两百一十万两白银。其中,军**出资一百万元法币,中兴公司出资一百万元法币,其他富绅、洋行等出资一百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一人,理事六人。行长由复兴会会长派遣,副行长、理事由行长提名,报复兴会长批准。另派监事一人,由复兴会执委会财政部派遣。

复兴银行实力雄厚,体现在巨大的资本额上,体现在与之力**的密切关系上。她将作为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财政部监督,执行复兴会的财政政策,为经济发展、为社会繁荣、为复兴大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职能特殊。

其一,垄断法币发行权。复兴银行下设铸币厂,负责印刷纸币,铸造硬币。M.

从今以后,在军**辖区内,任何银行、票号、钱庄、地方**、个人都不得私自铸造银两、铜钱,更不得伪造法币。否则,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复兴银行负责推广法币。复兴银行、振兴银行在执行资金结算业务时,必须以法币为结算货币。

一年过渡期内,民间可以白银、铜钱到银行兑换法币。

一年过渡期后,禁止白银、铜钱在军**官方机构、中兴公司内使用流通。民间使用白银、铜钱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其二,代理国库。

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实体,复兴会占据江西,俨然已经割据一方,成为太平天国的国中之国。虽然吴捷仍向洪秀全、杨秀清称臣,虽然复兴会遥奉太平天国为上级,但复兴会内部已自视为国中之国,内部财库称为国库。

复兴会的国库,交由复兴银行经理。复兴会总部不设置“内务府”,各级军**亦不得私自设置地方小金库。复兴会掌握的所有金银贵金属、有价证券等财物,全部交付国库,由复兴银行统一管理。

除代理国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