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社会我隆哥,神助攻矣!(二合一大章)(3 / 6)

气自己的风头被一个十八岁的小年轻给盖过,想要把这个盛气凌人的小子给赶出周家。

至于怨气,一方面来自于杜锋,另一方面就源自于福义兴了。

毕竟这两个字头,在当时的香江来说,都是比较大的字头。

特别是福义兴,这些年卖白面,没少赚钱,所以凡是都表现的有些财大气粗。

就像昨晚,金牙雷绸子马甲真丝的库,手指头上、脖子上不是金的就是翡翠的,按照现在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真真正正的煤老板。

再看陈光隆,短板打扮,上白下黑,就差脖子上再围一条白色的毛巾了,要不然绝对是实打实的码头工人。

煤老板,码头工人,两者之间的差距,自然是可想而知。

如果潮联义还能在人数上压福义兴一筹,可一旦让老福进了北角码头。

相信最多五年时间,在有钱又有人的情况下,福义兴绝对会是现在的一倍都不止。

蛋糕就这么多,谁也不想来个大胃王。

“那按照你的意思,现在就是已经把北角的码头,许给福义兴?”

周振基没理会正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的陈光隆,而是放下报纸,冲着杜锋缓缓说道。

‘这老狐狸!’

杜锋心里暗骂。

自己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总算是把陈光隆还有周德才给绕进去了,可没想到,这老狐狸又把线头给捏了出来。

而且他这话也是个套。

明摆着就是想等自己把责任或者说话语权,抛给周德志,然后他再给周德志施压。

那么福义兴进码头这件事,就算是泡汤了。

福义兴进不进码头,周家可以无所谓,甚至不进的话,还能卖潮联义一个好。

但杜锋不行啊。

价格是他开的,金条也是他收下的,现在即便是让他连带着昨晚那两根都给退回去,人家也不可能要。

码头、金条,如今的福义兴,自然是选前者了,哪怕杜锋拿出多一倍的筹码,金牙雷都不会肯放弃的。

在杜锋想着对策的时候,周振基就这么翘着腿,背靠在沙发上,面色温和,但眼神如焗,带着一抹审视。

自从前天晚上得知杜锋的手段后,周振基就对这位后生产生了兴趣。

要不然昨天就不会叫他来家里吃饭,而今天也不会找他来当面对质了。

人,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

人才,是任何时候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