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司法必须下县(2 / 5)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795 字 11个月前

对于司马光的这个观点,王安石是非常赞同,他本也是这么打算的。

钱先要着,但人不要完全放掉,在这个逐步向雇役转变的过程,是能够聚敛大量的财富。

张斐道:“别得方面,我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在司法方面,是不能使用雇差并行,因为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破坏整个司法体系。

我查过之前差役,不少里正、乡长,是仗着朝廷要倚重自己,用尽手段,鱼肉乡民,作威作福,稍微好一点的,就是什么都不管,能躲则躲。

他们这不是在执法,他们只是维护乡村最最最基本的安定,以及协助朝廷征税,这与法是没有一丁点关系,如果不换掉他们,就城里放几个皇家警察,其实是毫无意义的。”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另外,我认为这徐徐渐渐,就还不如一步到位,每年去增加免役税,这会令百姓更加难受。”

皇权可以不下县,但是司法不能不下县,虽然乡里都有族法,但事实证明,族法跟司法完全不是一回事,不是法令不同,而是原则上就不一样,司法必须要介入其中,不然的话,百姓也不会被地主剥削的那么惨。

他一口气招一万人,就是要将司法系统给铺下去,只要第一线稳定,那么法院和检察院的建立就会轻松许多。

如果第一线不行,这法院和检察院的作用其实是发挥不出来的。

这也是古代司法中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底层太糟糕了,朝廷不愿意在底层花钱,这就非常依赖知县的能力和领导力。

但就司法体系而言,这第一线往往是最重要的。

这一点从开封府的皇家警察就能够看出来,为什么百姓非常推崇皇家警察,不就是因为之前都没有感受过么。

即便是现在,司马光也理不清这其中道理,他的固有思维,也是要依赖于执法官员,而并非是执法人员,他为什么磨磨蹭蹭,就是官员任用方面,他是非常谨慎的,一定要人品过关。

王安石倒是明白其中道理,但他也非常不满,“难道我不知道这皇家警察越多,治安就越好么,我还希望能有一千万大军直接将西夏给灭了,但这可能吗?你不能罔顾现状。”

司马光不禁看向王安石。

王安石也注意到了,偏头看向司马光,“君实为何这般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