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张博士(3 / 5)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163 字 2023-05-24

的诉讼,必然是会增加的,官府的工作也会变多,而就目前朝廷的财政,根本是支撑不了。

说得好,做不到,那就等于是没用的。

另外,真正的礼教,是在乡村的宗法和族法里面。

自顾皇权不下县,这乡村怎么管理的,就是乡绅凭借礼教在管理,宗法、族法都是儒家礼教延伸出来的。

为什么儒家根深蒂固,就是这个原因,你可以改国法,但没法改乡法,皇帝都改不了。

其实之前富弼也意识到二者的矛盾,但是他也清楚张斐为何一直以法家之法做例子,就不想去引发法制之法和儒家之法的矛盾。

但并不妨碍修法,富弼当时是想,先将法一分为二,将一些律例以保护利益为主,而不以刑罚终结。

可惜,最终还是没有敷衍过去,这堂课张斐彻底讲清楚法制之法和儒家之法的关系,这自然又延伸出新的问题来。

张斐不答反问道:“富公可知我朝为何要修改亲邻法和继承法。”

富弼立刻道:“这是因为我朝不抑商,不抑兼并,导致城镇繁荣,许多人是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导致原有的亲邻法和继承法都不可用。”

亲邻法主要是涉及到房屋、田地的买卖,依法首先要问亲人买不买,但如在汴京城,许多市民的亲戚都是在千里之外,跑那么远,问一句买不买,这成本太高了。

继承法也是如此,商人若客死他乡,身边的财物怎么继承,关键还有西夏和辽国的商人,如果死在大宋,又该怎么算。

说完之后,富弼突然反应过来,问道:“你的意思是,只在城镇实行法制之法?”

张斐点点头:“因为这乡村人家,一般都是各扫门前雪,相互之间的利益纠葛比较少,而且他们居住的又是非常分散的,设司法成本非常高,但能得到的利益又非常少。

如果朝廷要这么做,我建议先只设在商业繁荣的大城镇,至于乡村还是维持他们的宗法和乡法,司法就只是干预乡村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

法与经济是密切相关的,法制之法对商业有着极大的帮助,但是在小农经济下,真的是收效甚微,关键成本太高,财政也根本负担不起。

富弼点点头:“如此倒是可行。”

张斐拱手道:“富公还有其它问题吗?”